誰該負責任

福利政策的雙邊拔河,
很多人認為政府不該負起所有責任,有人則相反。

我個人覺得個人還是必須擔起責任,這點很重要,否則問題始終不會被解決。
就像是有些貧窮家庭,生了許多小孩,
但很明顯地,有小孩就是有負擔,假如無法負擔,你憑什麼恣意的生小孩呢?
是要生下來讓別人幫你擦屁股嗎?

我個人認為,無可預料的意外才是政府應該負擔地,因為那些真的超出個人能力範圍,
例如說天然災害導致個人財產的損害,這個沒有外力幫助可就真的不行。

想到被造神政客的兒子,
自己沒有提早找住宿,還要來住別人這裡,這顯然是他的責任,
讓他入住不僅影響別人作息、還弄的房間無比髒亂、離開後也不把東西歸位,
這樣的外部成本憑什麼要別人來負擔呢?

上帝給人自由意志,
在自我所能掌控的範圍內不自力更生,那種抱怨不值得同情。

P.S. 這想法不知是對是錯,起碼2015年初的我是這樣想的。